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委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是群众安定生活的大敌,是挑战党的权威,破坏改革开放稳定环境的黑手。中央决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铁拳直下,用专政之力狠狠涤荡社会的沉渣积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在一些农村和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以经济实体为依托,以软硬暴力手段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究其背后原因,往往是少数握有一定权力的党政干部与其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那么,在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干部该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呢? 笔者认为对于纪检干部而言,全身心的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是对党性和理想信念的严肃考验,是对人民立场和办案本领的实际检查,也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正面回答。所以,纪检干部不仅要上,而且在行动上要做到敢于碰硬,敢于攻坚克难。 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贯穿于执纪监督问责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提醒,尤其是关键岗位的重点人员,要加强其思想教育和党性廉政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政绩观。二是要加强对干部行使职权的监督,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为民服务才是硬道理,干工作歪门邪道,为人处事不正之风都要坚决制止。三是要进行警示宣传,增强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浇灭任何不良风气的苗头。对任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干部都要坚决打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留情。四是把“拍蝇”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发动群众寻找线索,把贪污腐败欺压群众的党政干部揪出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黑恶势力斩草除根。五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儆效尤,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恶霸行凶没了掩护和支持,黑社会失去了后台和保护,为扫除黑恶势力清除了障碍。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人民就能更好的享受安定生活带来的发展和进步。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国家安定,中国梦就在眼前。(文/蓝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