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阿坝、凉山地区首套房最低首付25%,其他地区最低30%;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2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成都其他11个区域,2套房首付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四川新闻网,8月24日)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做好民生工程,造福子孙后代,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解决好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是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系列楼市调控政策,比如限购、新增公共租恁房以及近日来四川省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等,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真正实现调控目的,调控房价,不能仅靠调整二套房首付。 首先,遵循客观规律,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分类调控常态化,省级提供政策“工具”,各 市州“自行开药”。这就要求各市州根据自身楼市实情对症下药,避免了“病急乱投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弊端出现。实行差别化调控和分类指导,更加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政策。 其次,尊重和坚持市场导向,保证供需平衡。无论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必须坚持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但由于土地供给方为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体为企业,这意味着房地产并未完全市场化。这就要求政府宏观调控必须与市场经济自然规律相符合,要更加合理地把控住宅供地节奏, 既不能“太慢”也不能“过剩”。防止“太慢”,就是要合理把控供地“节奏”。 防止“过剩”,就是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点。正如弹钢琴一样,只有十个手指熟练配合,并控制好音律节奏感,才能弹奏出一曲美妙的和谐音乐。土地调控也是如此,调节好住房供求关系,才能稳定市场预期,平滑市场波动,减少市场大起大落。 住房是我国八大民生工程之一,关乎每一位群众和每一个家庭。解决好住房问题,意义重大,愿住房不再成为人们实现理想目标的“拦路虎”,愿人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