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消河乡,村民周业民因病致贫,2016年定为贫困户。这一年,周业民虽生活窘迫,却也迎来新的希望——他所在的消河村引进了葡萄苗木栽种这一产业扶贫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效益”一栏清楚告诉大家:“通过种植葡萄,3年后实现销售收入40万元,可使32户贫困户97人受益。” 满怀着脱贫致富的希望,像周业民一样的贫困户开始了葡萄苗木培育。一年过去了,大部分苗木却相继枯死。乡亲们欲哭无泪,依靠产业致富的念头破灭了。(人民网,8月17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 群众富不富关键看干部,干部作为为民服务和带民致富的两个主体,在脱贫攻坚,决战小康的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要做好同步小康、脱贫攻坚工作,干部首先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要明确工作任务、有步骤开展工作。驻村干部应该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结合方针政策,用好用活政策,为本村制定适合该村发展的计划方案;二要加强学习,做好政策宣传。驻村干部应不断加强自身对政策方针的学习,提高对各项惠农政策的理解,在驻村过程中将政策宣传好,各项惠农政策运用好,提高驻村工作的成效;三要结合各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做好帮助计划,力求方案由村而生,计划因户而成,做到计划方案具有针对性,扶贫成果取得真实效;四要增强服务意识,由小而成大。 驻村干部肩负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水平的使命,在驻村期间,驻村干部应该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当“翘脚老板”,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协调化解。对待群众的大事琐事驻村干部都应该关心留意,通过每一件小事的实现,促成大事的开展,使得帮扶工作井然进行。(文/杨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