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去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通过开展抽查核实,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了规矩意识。 一、健全全抽查机制 1.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重申报告纪律,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2.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级组织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把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配合紧密、运转高效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