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关键少数”是关键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这个关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纪委的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基层领导干部直接与群众接触,是落实扶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扶贫资金的使用、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措施的落实,关系到帮扶对象、帮扶措施是否精准。抓住基层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抓住了脱贫攻坚的关键,就能保障贫困群众的利益,打赢脱贫攻坚战。 当前,脱贫攻坚正处于攻坚阶段,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各种扶持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村社、贫困人口倾斜。然而,这些本用来改变贫困人口命运的项目、资金、物资时而让一些掌握分配这些扶贫资源的“关键少数”以权谋私、见利忘义。他们有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有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吃回扣、拿“红包”,搞权钱交易;有的欺上瞒下,搞资料脱贫、数字脱贫;有的勾结黑恶心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群众,损害贫困群众的利益。这些不法行为不仅给脱贫攻坚造成损失,还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要斩断伸向脱贫攻坚的黑手,就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纪委的探头作用;就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就要紧盯扶贫脱贫攻坚的“关键少数”,扛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要紧盯扶贫项目和资金,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管责任;要紧盯干部作风,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还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条件,创新举报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毒瘤。同时,要强化扶贫领域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关键少数”树牢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社会环境。(杨雄) 作者:杨雄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高灯镇政府 电话:13909017040 邮编:621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