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诚信档案,研究制定全省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意见》要求把公务员个人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古语有云:“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商鞅立木为信,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使得新法顺利推广,而秦国也因此日益强盛最终建立起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而周幽王却为博宠妃一笑,烽火戏诸侯,失信于众将领,导致敌军来袭无军可抵,最终国破家亡。前者变法成功,国势强盛;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由此可见,“诚信”对于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诚信”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基石。作为公务人员,如果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损毁的不仅是个人的形象,更是政府的公信力。建立诚信档案是对公务人员的一种有效的监督,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在于公务人员本身诚信意识 的建立,只有在精神上对诚信履职引起高度重视,在行为上自觉将诚信落实到工作当中,才能真真正正做到诚信为公,诚信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