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审计署跟踪审计及部门专项督查发现的部分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核查问责工作。各有关地方和部门经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对117个问题涉及的1089人进行了问责和处理。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对其中的16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新闻来源:新华社) 腐败像蛀虫一样蚕食国家根基,是社会公害,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近年来,中央对反腐败尤为重视,不断加强反腐败力度,出台各项反腐治本措施,促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监督不够到位、管理不够完善、惩治不够严厉等诸多因素,腐败行为至今仍屡禁不止、反复发作。其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被“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现象尤为引人关注。针对这种现象,笔者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是督查要全面仔细,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在干部任免方面,必须多部门联合督察,部门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审计部门做好离任审计,重点在项目资金、扶贫等民生重大领域进行督查,让督查出实效。 二是加大问责惩处力度。 严峻的反腐形势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加大问责力度。问责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要震慑腐败,让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对查出的案件,据实问责,警醒后人。坚决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敢动真格,敢碰硬。 三是制定严格的干部提拔任用制度,加强对用人的监管。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以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来规范干部的提拔任免,才能将“边腐边升”这颗毒瘤成功摘除。党政机关充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对提供调查线索的给予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地参与,遏制身边的不正之风。 督查是挥向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利剑”,也是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发挥好这两个作用,在于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在于动真格、敢碰硬。要使督查常态化、制度化,保持督查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利剑行动永远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