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四种形态”体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避免干部从违纪走向违纪、从违纪走向违法,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违纪存量、遏制违纪增量,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和重大违纪违法,都规范了相应的纪律要求,其目的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做到生活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监督执纪从严,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到生活细节之中,严到每项工作上,每句言语里,每次行动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四种形态”其实质就是四道防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是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大多数”目标的基础,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少数”则是以实现“大多数”为前提,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是前三种形态层层防控、逐级递减下的理想目标。只有把住“常态化”“大多数”的防线,才能减少“极极少数”,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使党员干部不至于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从而达到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目的。 “四种形态”立足于“抓小抓早”而不是等问题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立足于“常态”和“大多数”,而不仅是 “少数”和“极极少数”。一些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只是办公室多一两个平方米,只是顺便帮熟人盖一个章,只是几个朋友聚一聚,对于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认为是小事,不能认为是“吹毛求疵”“拿到鸡毛当成令箭”,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做到防微杜渐,避免管理干部失之于宽、松、软现象发生,始终坚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 实践“四种形态”,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纪检职能定位,树立尊崇党章意识,突出维护党章权威,要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运用好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优势,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要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始终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素质能力,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引向深入,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羊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