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雷洋案”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做出不起诉处理。该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再度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新浪网11月23日) 纵观关注者的困惑,笔者将其分为四类:“五毛党”类、围观好奇类、“中产阶级”类、执法队伍类。“五毛党”类带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以点带面的误导网民充斥着我国的政治体制,是必须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的对象,为此不加评论;围观好奇类用鸡蛋或鲜花表明观点,且多受他人观念影响,也不在此赘述。 执法队伍类旗帜鲜明的反对暴力抗法。以切身感受过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的尴尬和无赖,深恶痛绝的反对暴力抗法。认为暴力抗法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衅,会带来极大的社会负面效应,既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又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执法人员的士气,减损执法的效果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而当前我国着重于强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现场处置中遇到的妨害公务的行为,未赋予强力处置的权力。同时,表现出对法制化进程滞后的担忧,强调需更严的执法来强化法律的约束,对事件放大效应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提出批评意见。 “中产阶级”类渴望社会法制化进程加快。此类人群以敏锐的政治意识对雷洋死亡感同身受,对存在感被削弱感到极度不安、紧张、甚至恐惧。期待社会的法制进程进一步加快,司法的权力得到应有的控制,从雷洋案暴露了较多执法过度的现象,严防司法权力的滥用,呼吁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加以强有力的保护。同时呼吁媒体关注甚至左右事态发展,其观念与执法队伍类严重的对立。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国家正在修订和完善各项法律以规范立法,还在探索进一步规范执法等行为。法制化进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规范执法确实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时,公民的守法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也是必须面临的事实。北京检方的工作无可厚非,法制进程中要求司法机构要规范执法防止执法过度,也需要我们普通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