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18日电,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提拔任职。武汉近日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纵观受处分的干部,庸才的少,大多曾是相当优秀的干部。正如常言所讲,一个人的优点越突出,不足也相应突出。在区分是“烂树”还是“病树”的前提下,如果只是感染了病毒,把病治好了,甚至比一般干部干部发挥的作用更大更好。“四个全面”建设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用好知错改错的干部,也是干部队伍中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 在客观看待受处分干部的问题上,也不能把干部“一棒子打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不走路,就不会有跌倒的机会,关键是摔倒之后要重新站起来,汲取经验和教训,路会走得更稳更远。干部都是经过组织精挑细选、精心培养成长起来的,偶然感染了病毒,抓紧时间医治,治好了,还是一名好干部。 处分的意义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首先完善和落实官员问责制度与官员提拔程序,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不会出现权力的越位和缺位。同时,需要以严肃的处理来预防无序的状态,以零容忍的高压严格处理不合规矩的破格提拔。如此,公众才可能真正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