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有150万名领导干部填写一份内容一样的报告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份由12张A4纸构成的报告表,涵盖了一名干部及其家属财产、婚姻、房产、投资等多方面“家底”。(11月14日 澎湃新闻网) 近几年,公众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各地政府也在不同程度的要求官员进行财产公开。而这次在北京部分区县已从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表格“报告家底”,拓展至科级干部,可以说是官员财产公开的进一步延伸。同时,“报告家底”新增添了配偶、子女相关信息,同副处级干部报告制度“接轨”。无疑这是反腐领域一个新的里程碑,因为在很多单位的科级干部实际上手握“实权”,也易滋生腐败。将申报主体延伸到这些科级干部身上,对奠定反腐基础大有意义。 就目前来看,北京科级以上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只是第一步,目前已经向组织是公开的。这个组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起码是知道官员情况的。那么再下一步,怎么样来公开呢?可以按照一定的级别,比如说哪个级别的行政的一把手也好,或者说哪一个级别的官员都必须公开。公开什么事项?比如说有一些财产公开,但有一些涉及人家的子女,涉及到官员的配偶等等,这些情况也许真的是隐私,只能有组织掌握,但是其他事项应该对外公布。 实际上,在反腐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的今天,正是推进这些基础性制度的最好时机,所谓“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即是此意。包括“官员财产公开”在内的基本制度的落地,不仅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支点,更能明确反腐的意义,保证其迈向现代法治政府的价值指向。有这些制度的及时跟进,今天的反腐才能突破传统整风和群众运动的范畴。 无论官员财产公开最终采取哪一种步骤,是从试点地区向全国拓展,是从基层向上层推开,还是从新入职、新提拔的公务员开始,都应有紧凑可行的时间表,最终将试点经验吸纳到法律法规中,以立法方式明确“官员财产公开”的申报对象、范围、程序、审查、监督、惩处问责。只有这些都屡清楚了,官员公开财产才会循序渐进的顺利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