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不少违规提拔干部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带病提拔”和“边腐边升”成为一些地方干部选拔任用的真实现状。一些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在没有得到纠正和问责的情况下,得以继续使用甚至提拔。这种违规现象虽然属于少数,但严重伤害了组织人事的公平公正,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会为我们的事业带来不可挽回的影响。 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格强调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零容忍”,注重考察工作和监督风气并重,无疑是针对“带病提拔”等现象的一记重拳。在《意见》中,还规定干部考察组考察和监督的双重责任,正是在制度上做足了加强监督的文章。 纵观许多“带病提拔”的案件,我们不难发现,“边腐边升”之所以不断泛滥,是因为我们的干部多数是党政一把手利用自己的权力“提”上来的,而不是通过民众的合理意愿“选”出来的,是通过金钱财物“堆”出来和通过裙带关系“拉”起来,而不是靠真正的竞争性选拔制度“考”出来的。领导的意志、金钱的力量、身份地位的优势在一些情况下比被提拔干部人员自身的真才实学和能力素质更重要。 因此,“带病提拔”的背后是选人用人制度的一种刚性缺陷,选任干部的机制还不是很健全。由此我们应该看到,要真正解决“带病提拔”问题,必须在改革选任制度,创新选拔机制,将更多的功夫用在完善干部考察方法和风险控制上。 中共中央办公厅此次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干部任用制度做了系统化和牵引性的指导,与中央之前的一道道反腐败、改作风的禁令相匹配,共同奏响了建设廉洁政府、推进反腐倡廉的最强音。 根据《意见》精神,在干部考察中,既要听上级领导的意见,也要征求干部群众的广泛意见;要“兼听则明”,勇于接受反面意见,将干部的考察工作要扎扎实实走好,要通过多种渠道、多个角度客观地考察干部,防止考察信息失真。既要注重对“带病提拔”官员的查办,拿出动真碰硬的勇气查办到实处细处,更要让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发挥问责制度的效力,要拿出真正的“查”和“办”的精神,拿出“揪住问题查到底”的精神,坚决堵塞这个违规提拔的歪门邪道。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违规任用干部的“零容忍”,才能顺应群众对廉洁政府和责任政府的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