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结并提起公诉的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副厅级)受贿一案,日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及陈利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万元及价值1.9万余元的黄金两块。 十余年间,李杰在过年时节通常可以收到下属送来的拜年红包,虽然说大部分送红包的人在送的时候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但笔者认为这只是已经不自觉的在他们之间形成了某种默契而已。而后李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背后操纵一些决策表决,为给自己送过红包的公司、单位赚取利益来答谢他们先前所送的拜年红包。这一来一去便成为李杰发财的便捷之路,直到2015年被调查时,他已经因为受贿成为了“准千万富翁”。 在大众眼里,行贿受贿行为毕竟见不得光。行贿者和受贿者选择地点通常也都是比较隐晦的茶楼、地下停车场等场所,因为这些地方比较容易掩人耳目。但我们发现,李杰收受贿赂的地点均在他的办公室,其胆大妄为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如此毫无顾忌的做违法乱纪之事,不顾后果的以权谋私行为,都表现出他为官的本质和站在群众对立面的立场。 900多万人民币和价值1.9万元的黄金,其实数额在一些动辄涉案几千万上亿的贪官面前真的不算太大,但是贪腐不论金额多少,性质都一样恶劣。更何况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作为一名副厅级干部,公然在办公室收受红包礼金,其行径已经无视党纪国法,在其位不谋其政,脑子里装的都是如何敛财,如何“致富”,最终走上邪门歪道。他的今天也是罪有应得,也是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应该付出的代价。 李杰所犯下的过错,到最后他也有所认知,他能坦白交待他的犯罪事实,他能正确面对组织对他的调查,这说明这个官员本质并没有完全坏掉,思想觉悟尚存。但是迟到的醒悟已经不能避免他未来十一年的牢狱生活。如果官员在一开始就树立拒腐防变的决心,坚决杜绝一切威逼利诱,切实用好手中权力,那么给予他们的不是少数人的红包,而是多数人的掌声和赞许。习总书记说过,“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那些带着不纯动机的为官者,迟早要掉进牢狱的深渊。 李杰正是一位把金钱看得过重的官员,最后只能得不偿失,十一年的牢狱和160万元的罚金注定让他后半辈子没有好果子吃。我们在庆幸又一名贪官落马的同时不禁对国内屡曝贪腐事件感到困惑,到底是好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当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