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世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众所周知律师是公平真理的维护者,是正义的伸张者。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人,作为法律的工作者,不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尊严,而打着维护正义的旗号,披着寻求真像的外衣,公然勾结“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恶意炒作,不仅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还从事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不法活动。 周某等人不是个案值得警惕。作为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律师,不仅知道何事违法、何事犯罪,还知道现行法律在实行中存在的缺陷。周某等人借此钻法律的漏洞,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是不是个案。法律工作者,不依法办事、依法行事,这是职业道德问题,为了个人利益挑战法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这是世界观的扭曲。 类似于蓝于鹏、孙刚等人,披着羊皮的狼,周世锋以律师名义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境外势力主导的“颜色革命”马前卒。这些人在网络社会上捏造虚假事实,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迷惑不明真相的群众网友,其目的是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网络造谣应严打。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部分不法之徒利用网络捏造事实,混淆视听,虚假舆论宣传,可谓是无风也能起三尺浪。前段时间的暴雨受灾中的谣言、北京八达岭公园老虎伤人事件、儿童被拐、单身女割喉、捏造夸大违法干部犯罪事实等等不计其数。面对网络谣言,一方面相关责任单位辟谣,公布真相让谣言不攻自破,另一方面应加大对造谣者的依法打击,特别是在社会引起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的,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批,坚持零容忍。 依法治国需用法律武器维护法律权威。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路上,首先是对现有法律的不断完善,严防类似周某等人钻法律的漏洞,既要对新违法行为的补充,更要多原有已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法律条款的完善;其次是加大违法的惩治力度,法律的权威在与实施,只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才能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再次加大法律宣传与解读,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因充分利用新型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多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法律宣传,让守法、依法办事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