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等人聚餐。11人餐费共开销5000余元,违规使用4台公车、1台警车。衡阳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聚餐5000余元消费为公款消费。 公款吃喝一直是反腐的“劲敌”,中央出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约束公款吃喝,但还是屡禁不止。在换届选举期间,湖南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11名同僚聚餐,共开销5000余元,已经违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如果其实自费也就算了,但却是用公款报销,还违规使用了4台公车、1台警车,如何不拉响“三公警报”,并受到相关处罚。 如果说是检察长聂志向文因为自己将要调离衡山县,对于衡山县有眷恋“情到深处”“意气用事”,“拍脑袋”就想请同僚聚餐“捋一捋感情”,一时间忽略了相关规定,那其他的11名官员呢?也全都因为“感情到位”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抛之脑后吗?笔者认为,肯定不是,官员们应该各自有自己的“身不由己”。 一方面官员想“合群”。为“合群”而贪的官员有之,河南省驻马店市原市委书记刘国庆,一开始拒绝腐败,可是时间久了,他渐渐感觉人家与自己疏远了,被人议论是“不入群的人”。于是,为了“合群”,慢慢落入腐败漩涡无法自拔。11名被邀请的官员,不能说里面没有为“合群”入席之人,明知公款吃喝违规,但是为了在官场中“不得罪人”、“给自己留后路”,还是只有硬着头皮上。 另一方面官员想“拉人气”。对于一些有“有想法”的官员而言,在换届选举之际,聂志文组织“高官饭局”是一次“拉人气”的好时机,可以蹭这个饭局和各高官“套近乎”,既可以为自己“谋出路”,也可以给自己“留后路”,“人脉”就是仕途“命脉”。但是,也及其容易滋生腐败,待交情变质,可能就成了“攻守同盟”。 11名官员明知违规违纪却还是出席饭局,不可说不是自己的“小心思”作祟,其被查处也并不冤枉,通过此次的处罚,至少可以给予其警告。只有坚决抵抗“恶势力”“歪心思”,“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认真学习“两学一做”,严格要求自己,才是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