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秦皇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学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并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民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近两年,类似这样“断崖式”降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一开始的广泛热议,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断崖式”降级已呈现出一种反腐新常态。其实对于官员降级确实无需稀奇,因为《公务员法》早明确规定了对于违纪干部处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6种处分,降级只是其中一个,只是“断崖式”降级以往很少使用而已。 可以说,“断崖式”降级释放了中央严加治吏的决心和意志,一些官员虽没有触及违法“红线”,但是违纪了也同样要受到严厉的制裁,从而打消了“只升不降”的旧思想,也对那些大事没有小错不断的官员有了更精准的处罚定位,体现出处罚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更为一些心存侥幸的官员敲响了警钟,莫要在以身试中央严加治吏的决心。 另外,对于从高空跌落的官员来说,他们所感受到的震撼或许不亚于公众。因为官员掌握大权久了,免不了都是要面子的人,而从前办公用房大,住房面积大,工作配有专职秘书、专车、出差坐头等舱,看病不用排队挂号,住院又有高干病房,到如今仿佛是南柯一梦,一切都不可复得了。这样的惩处可谓对官员是一次重大的打击,其威力不亚于坐牢,警示作用明显。 希望,李学民的案例能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一定要时刻把纪律放在心中,自觉接受党纪法规约束,做到慎欲,慎初,慎微,慎独,端正权力观,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不负人民的期望。这样,才能养浩然之气,保官途之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