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一则“汝州城管肆意暴力执法群殴电力职工”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显示多名身着制服男子围殴一名男青年,画面十分暴力,身穿服人员多次脚踹男青年头部。而事情的起因竟是因为城管用手机录像。 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屡见报端,公众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但是,通过梳理近几年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案例可以看出很多都是因为争执一方录像或是拍照引起。在这起事件中,就是因为城管用手机拍摄违章停放车辆为导火索,与车主发生争执,造成了悲剧的上演。 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2013年6月监利县城管队在执法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并殴打了一名路过行人,致其住院。监利城管局称打人原因系该男子在拍照;2014年4月,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城管与拍照劝阻暴力执法者的争执,演化为波及全县的群体事件。2016年6月徐州市丰县城管在执法时,因路过的车辆进行拍照,城管人员当场拦车对拍摄人员进行殴打。 其实,在笔者看来不管谁录像都属于在正常履行监督程序。首先,群众录像既可以更多的还原事件本身的真实性情况,可以说这是法律赋予群众的权力。此外,城管将执法过程进行录像也是一种进步,可以将违法行为进行锁定,规范其执法程序,这样本无可厚非。以此来看,群众录像属于来自群众的外部监督,而城管拍照录像也是属于内部监督,这都是规范执法的有力武器。 由此可见,不管是群众录像还是城管录像都没有错,倘若假有人因此不满意甚至大打出手的,那心中必定有鬼,不是执法程序不合法,就是被执法者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每当出现这样的行为时我们是不是要问问当事人为何反感录像拍照,是不是应该多想一想自己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城管对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这是自己进行内部监督的手段,同时也要欢迎市民拍照录像,这是市民进行外部监督的权利。如果只有自己监督自己,那群众也定不会“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