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新浪微博网友发布“开着百万的消防车打球,”的消息,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方微博随后回应,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消防队员就应该开消防车打球?按照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人在哪车在哪”的说法,是不是包括出差、集体文娱活动等任何公私活动在内,消防队员都要开消防车去? 有的网友认为“消防队员借个篮球场没什么稀奇”,有的网友替消防队员说话“人家要适当活动对吧”。这样的表态当然没有毛病,我们应该为劳动者创造“适当活动”的机会,但我们不应该鼓励“开消防车打球”式的活动,即使对于任务特殊、工作重要的消防队员。其一,“开消防车打球”有可能误导民众;其二,经常如此难免不会出现差错,有可能给民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其三,“公车私用”有可能滋生腐败。 我们能理解涉事消防队的“良苦用心”:组织队员打球是为了关心队员,开消防车是为了“及时出警”。然而,如果选错了方法或者不合理的途径,好心也会办坏事。人们常说“要学就学个踏实,要玩就玩个痛快”,安排工作和活动也当如此。鉴于要随时值守待命,消防队员不可能全体休息。因此,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妨安排他们轮流休息,组织集体活动也应安排必要人员值班;遇到紧急任务,可以保证休息或者参加活动的人员“随叫随到”,大可不必让消防车随对应班组人员外出。 有的事情看似合理,却经不起推敲;有的办事者初衷没错,可方式值得商榷;有的部门针对公众质疑的回应,恐怕事后细细一琢磨,连自己都解释不通。在“消防员开百万消防车打球”这件事上,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难以让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