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16日电题 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蒋尊玉涉嫌收受财物共计超过7000万元。 记得有人说过,家庭是预防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腐败是影响家庭幸福的隐形杀手。这话一点不假,家庭应该是廉洁的港湾,而不应成为腐败的“漩涡”。而梳理近年来落马贪官的受贿历程,大都有官员亲属的身影闪现其中。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几乎成为“家庭式腐败”最完整的诠释,蒋尊玉夫妻合演的腐败“夫妻档”,就是“前门当官、后门经商”的典型例证。 在这起案件中,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就是利用职务便利与家族成员在政商两界里应外合,搭城市土地开发“顺风车”寻租分肥。而其妻非但没劝阻丈夫的贪腐行为,反而成为了腐败的“助推器”,她并利用蒋尊玉在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介绍地块转让、提供信息咨询等名目收取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变相提供的利益,甚至向私企老板伸手索贿。蒋尊玉的女儿蒋某丹也在该案中扮演重要角色,乐此不疲的帮助父亲受贿,真的是全家齐上阵。 所谓“一人当官,全家受益”,蒋尊玉就是精心编织出了完整的腐败利益链。“家族式腐败”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官员往往与其家庭成员之间订立攻守同盟,分工协作、相互包庇、隐匿证据、掩盖腐败。一旦权力被家族化,其危害往往比个体腐败更大。家族式腐败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隐蔽性强、查证难等特点,并且“家族式腐败”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需要引起纪检部门的重视。 可以说,思想是行动的总闸门,官员所做的也都是受大脑里思想支配的,而“家族式腐败”正是由于这种变了味的“小家庭”观念造成的。因此,不管是制度的约束,还是法律的制裁,如果不从思想观念上寻根溯源,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醒悟和转变,这种腐败就会铤而走险,不断催生出新的腐败手段,不仅害人,更害己。一个又一个“家族腐败”案例所带来的警钟阵阵,一些官员以及其家属应该有所警醒,莫要再走蒋尊玉的“不归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