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科研贪腐案二审在上海一中院第五法庭举行,两名被告人敖红、黄爱民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应由动物实验室承接的相关实验服务项目所得收益,以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予以侵吞,共计147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系共同犯罪。 近年来,科研腐败案件在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已发生多起,一些科研精英沦为阶下囚,令人唏嘘。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与科研有关的公务人员也将科研经费当做“唐僧肉”,更令有限的科研经费雪上加霜。这起案件中,敖红、黄爱就是公务人员贪腐的典型代表,此类腐败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现如今,在高校和研究院所,帮导师找发票可以说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所必备的技能,因为时不时地就被“委任”完成导师的各种课题报销任务。每年的12月初,都是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黄金会议季节”,就是因为在这个时间点开会,就可以大规模使用资金套取科研经费。问题严重程度可见一斑,难怪科技部部长万钢曾公开表示:“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出现了专家和官员违法违纪的恶性问题,他对此感到愤怒、痛心、错愕,认为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钱、国家的钱,要为之负责,因此绝不容忍科研腐败。” 可以说,这不光是科研经费的问题,而是涉及科研管理体制。更严重的是,长期以来受到此类负面“示范”现象的熏染,科技界的风气逐渐败坏,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把心思用在了旁门左道上,通过各种形式弄虚作假、中饱私囊,既浪费了科研经费,也恶化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生态。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直接损伤了中国的科研创造力,俨然成为了科技强国的“绊脚石”。 科研经费的使用不仅仅是贪腐问题,更关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关乎祖国和民族的未来。科研经费的腐败,既是对科研工作的一种不负责,更是对国家发展的不负责,因此对于科研腐败,要尽早发堵住制度漏洞,健全经费预算监管机制,增强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让那些敢踩红线的违法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