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驾驶公车办理私人事务,且在纪委介入调查时6次“玩失踪”,湖北武汉一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近日,湖北省纪委将这起违纪问题剖析案例报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四风监督哨”栏目发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随着整治“四风”,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干部之多、涉及领域之宽、行动密度之大、问责力度之强,应该说是空前的。在落马官员数据不断被刷新的同时,也有一些阻碍纪委办案情况出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对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处罚明确规定,“凡属妨碍案件查处的行为,都是违犯党的纪律的;其中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处分。同时违犯政纪或违犯法律的,党组织可建议并移送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近年来,干扰各级纪委办案的情况并不少见,主要有恐吓、威胁、预报等多种不配合的方式。然而,对抗组织审查的花样再多、形式再新,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正所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湖北这位玩“失踪”的“鸵鸟”式干部自然也不会例外,如果继续我行我素,等待他的定是更加严厉的惩罚。 因此,要让负隅顽抗者付出应有代价,必须首先攻破其心理防线、瓦解攻守同盟。笔者认为,一方面,要选准突破口,坚持先易后难,争取在外围调查中获得关键证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一言以蔽之,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只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在加大查处腐败问题力度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执纪必严,这些对抗组织调查的顽固分子必被各个击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