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曾任广州市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此前被纪检机关通报为“小官巨贪”典型的男子黄华辉,因涉嫌受贿8891万元在番禺区沙湾法庭受审。目前该案一审尚有待宣判。 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甚至是村干部,频现大盗之举,实在令人惊讶。 其实在反腐的浪潮中,像黄华辉这样的小官巨贪比比皆是。如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控涉嫌贪污2.84亿元、受贿近1亿元;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肖绍祥被控涉嫌贪污上千万元;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原村委会主任周伟思,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的巨额贿赂。由此看来,黄华辉只是小官巨贪中的沧海一粟。 俗话说的好,“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拆迁、土地扭转等问题骤然增多,掌握这些资源审批的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另外,国家加大对基层、对农村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力度,使一些基层官员手中的“财权”也在增大。上述这些都构成了“小官”可以“巨贪”的前提条件。 在这起案中,黄华辉就是利用负责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的有关征地拆迁、土地计价审核及管线拆迁改等相关工作,以及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房屋权属证书材料认证、容积率调整、拆迁补偿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8000多万元 。可见,小官可以变为巨贪,还是监督体制不到位。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群众周围,“老虎”和“大官”们还是离得很远,这样的“小官”才比比皆是,令人震惊的原因在于其贪腐数额的巨大。因此,要治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小官巨贪”顽症,就需要明确官员手中的权力与责任,加强监督,用制度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小官巨贪”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