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今日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北京昌平区一法官遭枪击殉职”一案。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婚姻财产纠纷产生不满,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持自制手枪先后将李某前妻丈夫张某打伤、张某前妻丈夫邵某打死,并在昌平回龙观某小区内,开枪将马某(女,昌平法院法官)打死。在被执勤民警围堵后,2名嫌疑人无路可逃,后自杀。 38岁的女法官马某因枪击,抢救无效英年早逝,这个消息一经传出,令各界人士倍感扼腕。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裁判者,这样一个神圣的职业,成为了可以随意伤害的代名词,成为了社会负面情绪的发泄口,实属让人心痛。 法官作为暴力犯罪的受害人,本该成为公众同情、关切的对象,但是网上“受害者有罪论”的言论不绝于耳,大意是“法官必定是枉法裁判有错在先,才会招致当事人的复仇,甚至有杀得好、这样的法官就该杀”等等极端言论。这种论点十分荒谬,在事实上和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退一万步讲,即便受害者真的有枉法裁判等行为,也该由法律来制裁,而非动辄动用“私刑”。如果舆论上允许甚至赞赏这种“私刑”存在,社会将会变得何其暴力恐怖,又何来法治社会可言! 另外,很多人有一种惯性思维,即不看事实真相,只以双方的身份来判定对错,假设一方是法官、公务员等“强势方”,另一方是上访户者、无公职者等“弱势方”,则“弱势方”必然值得同情,“强势方”必然欺压百姓。这种不问事实、只看身份的逻辑无疑是一种反智的强盗逻辑。首先,到底谁有理,看的应该是道德与法律,而非强弱。强者之强并非原罪,弱者之弱也非免罪金牌。在北京昌平区一法官遭枪击殉职”一案,是手无寸铁的法官强势,还是手拿武器的凶手强势,不言自明。 也有人说,因为司法腐败、所以对法官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毋庸讳言,各行各业都会出现一些腐败现象,司法领域也概莫能外,有个别法官利用手中的司法权,徇私舞弊,谋求不法利益,导致司法公信力受损。但不能因为有害群之马存在,就不加区分对待,这样只能使清廉、正直的法官感到心寒委屈、尊严受损,最终清廉法官渐渐用脚投票离开司法系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对法治生态的破坏力十分巨大。 是什么让法官从一个享有尊荣的职业,变成了一个高危职业?是什么让一个居中裁量、保有尊严的职业,变成了一个随意可以被泼脏水和有罪推定的职业?前不久,一封“诗意辞职信”成为了网红,引发了人们的热议。事实上,很多法官因职业保障不佳而选择离开了曾经深爱的审判岗位。 近年来,法院法官生存现状堪忧的消息比比皆是,审判任务远超个人负荷,而且常常被跟踪、谩骂、攻击、侮辱甚至殴打,收入与工作量不匹配。在感叹这些的同时,我们能做的,就是对他们多一些理解和认同。回到这则新闻中,女法官已经去世,逝者已逝,尊重为大,舆论的二次伤害不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