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民告官这样的事情不少见的,毕竟群众对官员的不满意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但是可惜的就是是不是每一起的名告官都是成功的呢?当然是不现实的,只是没有见过民众告政府,但是政府一直不出庭的,这样的面都见不着的事,还怎么把工作给做好呢? 近日就有一名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6月5日,华阴市70岁市民李女士状告华阴市政府和第三人李某(李女士次子)。李女士认为,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华阴市政府的土地权属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在了李某名下,被告违反程序,未尽到审查责任和义务,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渭南中院立案后,于2015年6月29日向华阴市政府送达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诉讼材料,但在规定的15日内,甚至直到开庭的半年时间里,华阴市政府一直未提交相关应诉材料和答辩状。 虽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是怎样,但政府一方不出面的话,这样的问题只会是如同滚雪球一样的越滚越大的,根本就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况且如果政府市正常的手续完成的变更,那么就不应该怕谁来状告的,况且七旬的老妇也是到了应该安享晚年的时候,现如今闹出这样的事情,还是咱们所倡导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吗?对于老妇状告自己的次子,其实完全属于家庭的纠纷问题,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就应该出手解决的,不应该把问题给上升到需要进入法庭解决的地步,这不是在浪费公共资源的事情吗? 作为基层政府,本着应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当下对于群众的不满更应该上心,可是现如今曝出的却是不出庭面对群众的指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事情吗?其实问题很简单,只是被当地的政府给解读得太过深入了,以为自己出面解决就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其实即便是政府等相关部门办事出现了差错,敢于面对承认错误,那其实还是能够被包容的,最可怕的是那些对错误不敢面对,甚至是出现逃避行为的部门,这些都是害苦群众的表现,千万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