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第一天,重庆市渝中区通报该区石油路街道万科锦程小区万锦汇广场占道经营问题查处情况。石油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合履职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 随着正风肃纪行动的深入、持久推进,不但一批严重涉嫌违法乱纪官员受到严肃查处,而且一些上班“不在状态” “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同样被问责,真正体现出整治官场作风“零容忍”的鲜明、果决态度。新闻中,渝中区石油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合上班第一天就因履职不力这样的“小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警示意义大于问责本身,并且值得点赞。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句话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其二,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难也要努力去办。群众的“小事”就是领导干部的大事。现阶段,提到民生工作、民生工程,没有哪一级党委政府,没有哪一位党员干部,在文件中、口头上不重视的。但是,有些地方、少数干部,仅仅是停留在了文字上、口头上的重视,而在具体的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却常常敷衍了事、敷衍塞责。个别地方和少数领导认为生活作风、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比起贪污腐化不算什么,若要问责显得“小题大做”,对诸如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等“小事”不屑一顾。 可是,对“小事”不问责、治理,带来的危害并不小。忽视了对“小事”问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会使干部疏于防范,也会是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久而久之,不仅会让干群关系紧张,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而且问题也会有小到大,是干部自身滑入犯罪的深渊,甚至走上了不归路,进而影响到改革发展进程和社会政治稳定。 “小事问责”,用制度约束规范干部的行为举止,情况就会大相径庭。“小事问责”,通过制度约束、规范,能使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自身问题的所在,促使其即使认识错误,并积极改正。这样,不仅会促使干部清正廉洁,少犯错误,而且能够促使干部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而使我们的干部确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渝中区石油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合上班第一天就因履职不力这样的“小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无疑向广大公务员敲响了警钟,作风建设、官场纪律无小事。同时,“小事问责”也给“慵懒散漫”戴上了“紧箍咒”,有利于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常规化、常态化。作为党员干部也要严格做到自觉自律,不踩制度底线、不碰纪律红线,以过硬的作风将自己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