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武汉市青山区巡视时发现,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在任青山区建设局局长时擅自动用基建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巨额亏损。 顾名思义,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当前,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讲闲置的钱财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由此来赚取更多的收益。平常来百姓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拿着公款进行理财活动却让人汗颜。 的确,大胆到利用公款进行理财的,高玉奇并非第一人,但愿他能是最后一人。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官员挪用公款,不仅直接导致地方建设资金出现缺口,其行为也已触及法律红线。 在此,笔者不禁想问,缘何如此多的官员宁愿深陷贪腐的牢笼也要“拼死一搏”呢? 毋庸置疑,这一切都是源于一个字“贪”。要不是贪,高氏父子的秘密理财之路怎可跨越四年之久?直到亏损近700万元时,自诩善于理财的高玉奇才彻底断了黄粱美梦。也因此被纪委“盯上”。 其实,和很多怀揣公款干私事的官员一样,高玉奇也可谓“聪明过头”,从挪用到亏损后弥补,各类违法违规手段用得淋漓尽致,若不是造出巨大的公款缺口,其腐败行径败露恐怕还不会被发现。 公款理财之所以能够“瞒天过海”,主要源于“一把手”的权力过大,“一手遮天”现象极其严重,甚至干预到整个贪腐行为的全过程。 因此,笔者认为,唯有在程序上严格把关、明确界限,才能杜绝权力滥用,才能有效监督公款滥用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