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显示,《凤冈县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试行)》的适用对象,包括凤冈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通知》称,规范操办酒席的范围界定为“婚丧嫁娶事宜”。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明确提出“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 贵州凤冈县的这份文件一出世,特别是对再婚或复婚不能办酒席的规定肯定会招来众多的非议。说政府乱用红头文件滥用公权者有之;说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效行政行政行为的有之;说政府正事不做邪而有余管得宽的也有之,等等。总之,讨伐声不绝于耳,质疑声狼烟四起。通过当地干部的解释,出台这个规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遏制当前农村出现的借操办红白喜事而敛财加重农民负担、败坏社会风气等行为。其初衷是想通过减少和控制一些大规模的红白喜事来降低农民负担,传承社会新风尚。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种做法只能说心情可以理解,但结局必然是让人失望,因为其手法就是在“缘木求鱼”。 诚然,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在生活质量上追求高大上的尽皆有之。特别是现在的红白喜事操办档次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相互之间随的份子钱也越来越多。更为严重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现象不但没有减弱的势头,反而因相互攀比而场面越来越大。连举办者在内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这种浩大的场面的背后是浪费的严重、负担的加重、亲情的疏远。很多家庭都面临着“风光一阵子,辛苦一辈子”。对于这种现象,作为政府部门来说,不能袖手旁观,及时加以规范管理,更是责无旁贷。这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又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无声的呼唤。 但对于规范这种行为,简单的通过压缩红白喜事的规模、控制红白喜事的种类等方式来说无疑是隔靴搔痒,不但不能收到实效,反而还会让群众反感。禁止再婚复婚的人办酒席,虽然让办酒席的种类有所减少,但与人们传统的思维相冲突,而且没有法律依据,估计执行起来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希望通过减少红白喜事的操办把人们从繁重的经济压力中解脱出来,从陋习走向新风尚可能还是一厢情愿的事。法无授权则不可为这是政府行为的底线,而这种用红头文件来规范红白喜事的行为明显就超出了政府的职权范围,属于公权滥用的范畴。对群众滥用公权,就是一种压迫,有压迫就有反抗。到时候,各种红白喜事照办,该随的份子钱一分也不能少,不但没有起到解决问题的意愿,反而还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所以说,这种寄希望通过用红头文件来规范农村红白喜事的做法固然想法很好,但方式方法不对,其结果势必是殊途同归。 要想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就必须让着这种观念深入人心,让公众把新风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绝不能干缘木求鱼的事情。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举办各种群众易于接受的红白喜事新做法,让广大群众能够接受,进而积极支持执行,才能让过去的那种不良陋习远离人们,树立社会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