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李克强总理也曾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每当年关来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大问题都会持续爆发。近日,各大媒体连续报道了一些农民工被欠薪的案例,案例中民工从最最初的期望,到讨薪无果的绝望,再到冲突事件的发生,民工讨薪难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 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给城市的经济生活带来了活力,为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笔者认为,各地必须尽快建立解决农民工欠薪保障的长效机制,让农民工奋斗有回报,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治理欠薪不仅要有行政手段运动式的“突击”,更需要长期有效的法治武器。相比于年末专项行动的瞬间发力,农民工更需要相关部门在平时的监管和审查上持续用功。跳出“年关讨薪”怪圈,并非缺少办法。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周薪制、工资卡实名制、工资保障金、取消包工头、欠薪入刑、黑名单制度……方法很多,但由于落实不力,这些原本足以为农民工织就起一道安全网的法规,很多沦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单位的检查,要重点检查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检查其是否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依法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违规者督促整改。同时,要发动民众举报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准确、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引导农民工合理、规范、有序表达诉求,从而达到维护合法利益的目的。只有为民工讨薪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年年重视年年欠”的尴尬才会有望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