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禁止以吃‘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喝、接受宴请。”元旦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下发的一则通知,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热议。 临近年尾,“杀年猪”大摆宴席,邀亲朋好友吃吃美味、拉拉家常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在元旦前却发文禁止党员干部以“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喝、接受宴请! 对此,有人就不乐意了。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亲戚朋友,高官也好、普通官员也罢,逢年过节,和长辈、亲朋好友一起吃吃饭、叙叙旧、聊聊天联络一下感情是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没必要上纲上线,这也不准那也不能,和反腐扯在一起。 虽然,“杀猪饭”是长期以来的民间习俗,但随着时间的变迁,“杀猪饭”变了味,在很大程度上打着“请客”的幌子,实则“挂羊头卖狗肉”,瓜田李下自然容易引起误会。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后,城市里的督查更加频繁,管理更加到位,大吃大喝的歪风邪气也得到了有效遏制,而现实中有些干部却心怀侥幸,总是挖空心思,千方百计试图将“吃喝”进行到底,变着花样与纪检部门“躲猫猫”。 “杀猪饭”就是最好的“隐形衣”。党员干部都知道与其畏手畏脚上豪华酒店吃喝,不如大摇大摆以吃“杀猪饭”的名义向农村、民宅进军,既远离城市喧嚣,也低调安全,何乐而不为?听起来也更像是受人邀请到农村吃喝,而实际上在吃请的过程中就滋生了腐败、助长了不正之风。 “杀猪饭”不该成为歪风邪气的“隐形衣”,大理州纪委发文禁止党员干部以“杀猪饭”的名义违规吃喝、接受宴请,也是为了脱掉其“虚情假意”。所以,不必纠结“小题大做”,毕竟暗渡成仓、阳奉阴违之人太多。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具体实践,才能给以后的“杀牛饭”、“杀羊饭”树立好典型,才能更好地约束和保护党员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