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25日刊文《“绰号”见“民心”》指出,百姓给官员起的绰号,却足以让“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见祸于未萌”。 以官员“绰号”来查贪腐,不是不可行,关键中的关键还是需要大胆尝试。毕竟实践出真知。此事也是如此,要真正实现以绰号查贪腐,以下几项工作不能少。 其一,对绰号的褒贬需要准确认知。大家都知道,绰号也称外号、诨号。古今中外都有,男女老少有涉,褒贬俱存。绰号有一共同点就是被绰号者的绰号一定是代表其生活习性或个体形象,具有明显的个人特点。诚然,老百姓给官员起绰号,明显就是平时对这位官员行为的口语化,对于这些绰号到底是褒还是贬自然需要有准确认知。 其二,对绰号的甄别需要理性对待。绰号喊出来后,自然会有好有坏,而到底是真好还是真坏,作为纪检部门,一定要做好甄别工作,如何甄别?自然离不开理性。就要对绰号所反映的东西认真核实、查证,不能只凭字面意思就匆忙定性。毕竟有的绰号是因为某些人为了泄私愤而故意丑化官员的,对于这些绰号一定要及时正名,还官员“清白”,维护好形象。 其三,对绰号的查证需要务实。官员的绰号老百姓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总结出的,对于这些绰号,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多听听,多调查核实,毕竟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说不定真通过官员的绰号就顺藤摸瓜,逮住条大鱼。如“李拆城”、“季挖挖”等落马贪官就是最好的证明。 反过来讲,既然官员被老百姓取了绰号,官员是不是该通过老百姓口中的绰号,重新认识自己和自己的工作,存在必然有其道理,一定要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理性对待。官员的绰号不管是啥,只要是老百姓叫出来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好,干部的管理部门也罢,都不应听过就罢了。毕竟通过绰号揪出贪腐者也不是不可能,那么多落马官员,绰号背后往往就是其真是面目,难道不是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