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广州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征地拆迁领域贪腐案件多发高发。“拆迁腐败”多与土地有关,多表现为“钻法律空子”,人民群众形象地将这个领域的腐败分子称之为“土拨鼠”。 一般而言,违法乱纪行为东窗事发后都会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进行反思,然后便追悔莫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镇龙村村民叶某某在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被发现后,不但没有醒悟,反而还埋怨政府管理混乱:“如果不是你们政府管得乱,我怎么会想到去造假,又怎么能骗到手?本来我好端端地能拿到500万补偿款,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确如其所说,他本可以凭1000平方米集体土地以及该土地上“平白无故”修建的房屋拿到500万补偿款,但由于贪心,想获得更多的补偿款,于是伪造了一张特别注明为商业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送礼送钱上下打点,以寻求机会敛横财。 事情败露了,他却把责任推到政府头上,真是滑稽可笑!可是,细细想来其话也不无道理,整个事件中,监管缺失确实存在的问题。 根据正常的审批流程,拆迁户提供的拆迁补偿资料需由商竣公司经办人收集整理后,交拆迁部副经理审核,再经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后,报区拆迁办九龙地区动迁组组长审核,再报区拆迁办拆迁部经办人、部长复核,最后由区拆迁办副主任、主任签字并报拆迁指挥部批准后拨付。 而叶某某的审批流程却钻了法律和制度的空子。代建单位商竣公司副经理王镜波为帮助叶某某过关审查,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直接将叶某某作为特例去请示萝岗区拆迁办副主任陈广衡。陈广衡在对待王镜波关于叶某某的请示时,既没有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也没有召集区拆迁办拆迁部研究,而是由其个人口头拍板决定。虽设有层层关卡,但形同虚设,监管漏洞太多,致使“土拨鼠”有了乘虚而入的机会。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却能把好人逼成坏人。叶某某栽了跟头埋怨政府管理制度混乱,就好比穿得暴露的女性诱惑了犯罪,最后罪犯埋怨女性穿着暴露。不管是管理混乱诱发的犯罪,还是穿着暴露诱惑的犯罪,犯罪对象对犯罪行为的发生都负有一定责任。如果制度完善,穿着得体,虽说不能完全避免犯罪,但至少可以减少犯罪。 通过这群“土拨鼠”的所作所为,反观相关部门监管上的疏忽大意,真令人痛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