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个铁路建设项目早已完工,但变更设计的批复还在“路上”;广西无依据自定收费项目,导致增加企业负担10亿多元;广东省住建厅对取消资格认定的规定“视而不见”,让“收钱、发证”行为拖7年不清理;40个单位和地区落实中央政策不力、落实简政放权不到位被“点名”。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已被日益广泛地运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就越发突出,有些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因此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自2013年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便开始了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14年、2015年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都研究了简政放权。2014年共开了40次常务会议,有21次部署了“简政放权”。据统计,仅今年中央政府至少累计清理500多个权力事项。然而,同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截然不同的是,下级部门和干部对权力“恋恋不舍”,“改不动、改得慢、改走样”,呈现“温差”现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如何克服干部的“权瘾症”,是简政放权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领导干部之所以“患上”“权瘾症”,其原因就在于行政审批权限在一些人眼里就是可以“变现”的“香饽饽”,从去年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看,60%以上源于审批权过分集中的部门和地方。要管住有关部门和干部“乱伸的手”,就需要在放权的过程中做好“放”和“管”。比如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确保简政放权的“落地”效果;打破简政放权“中梗阻”,切断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间的“利益脐带”。 简政放权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同时也期待在当前反腐败和正风肃纪日益深入的今天,简政放权能够起到治理干部“权瘾症”的良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