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能人功臣”到“交通硕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再次敲响了“能人腐败”的警钟,而 案情的披露让这位湖南路桥建设“功臣”的“双面人生”浮出水面。 近几年,湖南省交通系统要案频发,被称为塌方式腐败。经湖南省纪委调查,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数十人,除陈明宪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 冯伟林,以及原副厅长邹和平、李晓希等3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先后落马。这些落马官员中,曾有不少人被认为是“能人”“能吏”。 这些曾经让人羡慕、受人敬仰的“能人”,为啥沦为了“罪人”? 首先是制度的上的健全完善。小平同志曾说过,好制度可以让坏人做好事,坏制度可以让好人做坏事。“能人腐败”问题频发,制度方面必须反思。在制度层面上,必须真正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也不管有多少关系,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照规范运行。否则,就要受到制度的制裁。 其次,在用人制度上,必须制定严格的评价和考核机制。从官员选用、提拔升迁等入手,切切实实在思想上、组织上、监督上做到以德为先、以德为要,推动“能上能下”,让有能无德的官员无职无位。很多地方政府在用人问题上只看业绩,不看德行,只凭个人感觉,不听群众意见,只看表面,不看本质。要多从“反面”去挖掘与了解,避免带病提拔、边病边提现象的的发生。 还要做到制度上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尤其是外部监督,应当成为对能人监督的最主要手段。 能人”为民做事是最佳的期望,然一旦把能力用在贪腐之上,就是国之惑、民之灾,查处这些“能人”的腐败,不仅仅是肃贪,更是对整个官场政治生态的一种重塑。 防止“能人腐败”是一个新课题,也是反贪路上的一个新的挑战,但是我们要坚信,只要全国上下齐心,这些“硕鼠”就无洞可藏,政治的新生态就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