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在京沪两地的住宿标准分别为650元和600元,其他人员在这两地为500元。 对于这样的规定,依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相较于过去,新的标准较过去有所提升,同时更有弹性、更符合现实市场情形。不过,对于制度执行的要求依然要严格。北京和上海作为国家的两座重要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人员聚集、物产丰富,当然了物价也随之上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到这些地方出差的话,食宿的价格肯定不菲,那么对于本身已经在这里购买房产有家可归的人员来说,到本地方出差,完全可以免除住宿费用,但执行的依然是高昂的食宿补助,因此这样一条规定的出台,未免给了某些人出差时居住自己家中依然套取政府补助以可乘之机。 我们知道,过去一些领导干部及其他公务人员出差,按旧标准很难找到价格和条件都合适的地方。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处级350元的标准,如果位置好的地方可能住不上三星级酒店,会导致一些人可能采用变通的做法住超标准的宾馆,比如将住宿费用计算在其他费用中报销。表面上看,这样的做法实属无奈,但根子里还是抹不下面子,吃不下苦。到外地出差的重点是办公事,无论住在哪里都可以为国家出力,住的高档、低档又有何妨,总而言之,还是干部内心的虚荣心在作怪,丧失了以往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勇气。 因此,在执行出差补助新规定这件事情上,网友有质疑、群众也有看法,大家担心的焦点就是“是否会给腐败以新的滋生空间?”当然了对于位低职小的普通工作人员来说,或许看到了些许曙光,但这类人群一年当中出差的机会可谓渺茫。在此,笔者必须强烈呼吁:别让出差补助沦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只有在制度上扎紧口子,才能彻底消除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