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村主任给狗盖房吞6万公款,终审获刑两年8个月。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在时下的社会里,家家户户养一两只宠物猫狗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还有一方面也是可以体现人们的爱心。但是可惜的就是某些人连这份爱心都是虚假的,他们养宠物狗居然是为自己的私利做打算的,这不仅是揭示人类的黑暗一面,还有的就是根本就没考虑到其严重的后果。 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院子里养狗,平时作为看家护院之用。通州区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贾某也养了狗,现年48岁的贾某,案发前,他除了担任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外,还是通州区永顺镇的一名人大代表。为了给自己的爱犬盖狗舍及休息场所,他指使他人虚开发票6万余元用公款报销。昨天获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贾某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据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3年,贾某为使用小圣庙村的房屋院落养狗,指使田某先行垫资将该房屋院落予以装修。此后,贾某将该房屋院落用于养狗及休息。其间,贾某利用担任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田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等将上述装修款在小圣庙村村委会报销,面值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经贾某审批后,田某将报销款领取并销报。 多么可悲的事实啊,为了一己私欲就这样的利用了他人,然而这个“他人”还并不是别个,就是一只看家护院的狗,这能不让人觉得讽刺吗?村干部是干嘛的?再一次的将这个话题给引爆了,难道因为觉得是“山高皇帝远”的情况,所以才给不少的村干部们有机可趁的做一些勾当。在此次的案件中,虽然让贾某是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但是就其后果看来,还远远不只是对他进行了查处就能够结束的,在当地的影响那也将会是相当深远的。 为何当下的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上是经常上“头条”的呢?这不仅是给基层的乡镇政府给下了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当下履职的基层村干部给出了一个挑战,如何破除当下的局面,那也是相当困难的事情。但是即便是再大的难题,这也需要他们去面对的。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如果给予官衔是为了一己私欲,那么终究是会被“大浪淘沙”给淹没的,最后还得到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是该谁人来警醒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