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网刊载了一篇文章《公安县30多名不作为干部被问责,整治为官不为成常态》。文章中有一些案例:如“公安县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某因本单位先后有多名干部职工受处分而被免职;县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葛某因本单位出现挪用公款案被免职,并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县血防所支部书记蔡某因后勤管理不严导致单位聘用司机公车私用而受到警告处分……”。 这些案列大到挪用公款这样的大事,小到一杯酒一辆车这样的小事,相关责任人在这场问责风暴面前“躺着也中枪”。 真的是“躺着也中枪”嘛?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为官不为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笔者以前也发表过很多关于“为官有为”“为官为民”的话题,为官不为归根到底还是一个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的问题,这里,我不想赘述。我们重点讨论一下这群“打酱油”的干部该不该“躺着也中枪”。 那么“打酱油”的干部该不该“躺着也中枪”呢?答案是肯定的,而且不是“躺着也中枪”,是必然要整治,还要严肃处理的。为什么呢?“打酱油”就是无所为,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是“混吃等死”。这样的官要之何用,这样的无所为同那些贪污腐败何异?要有所为就必须先树德,所谓“做官先做人,为政先修德”,领导干部立身以德为本,从政以民为基,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对身边群众、社会风气积极引领。然后找回缺失的信仰,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中央出台的各项规定就是为官从政的行为规范,身为干部理应严格遵守。况且,禁令扶正祛邪,对干部也是一种爱护,也是无那些更多迷失在官场中的官员找回属于自身的信仰。 或许我们的祖先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汉代文学家贾谊说过:“为人臣者,以富乐为功,以贫苦民为罪”。大意是:身居大臣位置的人,应该把使民众的富裕和欢乐当作自己的责任,把民众的贫苦和苦难当成自己的罪过。荀子说:“大者不能,小者不为,是弃国捐身之道也”。大意是:大事不能做,小事又不去做,这是败坏国家和毁灭个人的道路。可以看出荀子将为官不为直接纳入了贪污腐败,还更胜于贪腐的范畴。古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人。 笔者希望如果这些“打酱油”的干部真的是“躺着也中枪”。那么恳请有关部门让他们多多地“躺着也中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