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报道,最近,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布的一则规范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其中办寿酒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这一通知引发热议。 不得不说,办寿宴需满70周岁,这真是一个奇葩规定。地方政府发文制止滥办酒席,遏制奢侈浪费之风值得肯定,但是规定群众办寿宴需满70周岁,则是矫枉过正,令人难以接受。 泛滥的办酒宴确实需要控制,但这次出台的通知可操作性并不强。比如,70周岁才能寿酒这一点就很难执行。移风易俗非短时间能够起效,政府的作用应该是指导或者引导,不是发一纸简单粗暴的禁令。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借助婚嫁、丧事、大寿、乔迁、升学、满月等操办酒席,这是一项历时千年的传统风俗习惯,也是人际交往的重要表现形式。显然,网友质疑的是通江县政府缺乏人伦关照,管得太宽乃至太不近人情。依法行政不是管得越多越好,而是恪守职权法定,不去做政府部门本不承担的职责。政府部门应该倡导节俭养德,不能只停留一禁了之层面,而应当通过积极的引导和宣传教育,让群众既能享受传统宴席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还能身体力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孝老敬亲等优良传统。 强制把老人办寿酒需满70周岁这种奇葩规定扩展到群众身上,这种既不通情理、又不合法理的“一刀切”做法则值得商榷,也应及时更正。政府应引导社会培育节俭风尚,加以引导规劝,才能正本清源,构建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