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纪委公布2015年上半年反腐“成绩单”。今年前6月,北京共给予630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10名局级干部、120名县处级干部。与此同时,北京还查处了210人“小官贪腐”。 自反腐倡廉进入白热化阶段以来,“小官贪腐”问题作为一个新的反腐热门话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之举,“小人物”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他们是最底层的科级官员,一些人甚至连官员都算不上——如股长、“村官”、部委里最底层的收发员、车队甚至清洁队小领导等,而他们的表现也绝不逊色。 昨天,北京市纪委公布了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为上半年反腐成绩“交卷”。数据显示,自今年起,北京纪检监察机关接报、立案数量明显增长,前6月同比去年增幅超过六成,达到60.5%。数据显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1-5月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377件(次),立案件865件。 “小官贪腐”式腐败的产生是有其原因的,除了个人思想腐化、道德败坏、法纪淡薄、生活堕落、贪欲膨胀外,更重要的是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罗亚平类的腐败分子,虽然官不大,但作为“一把手”,在其地盘上、领域内却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缺乏制约的权力,监管形同虚设,使得这些 “一把手”的权力“威猛无敌”,搞起腐败来如入无人之境。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领导者包庇纵容、助纣为虐的“保护伞”撑腰,甚至是形成共同“利益链”。 管住小权力,正成为日益迫切的反腐课题。一方面,正风肃贪,上无禁区,还得下无死角,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另一方面,需要为小权力量身打造制度笼子,增强监督制约的有效性。对此,不少地方正在进行积极探索。譬如北京市西城区编制“权力清单”,公开街道办事处权力底数;浙江宁海推出村务权力清单36条,规范农村小微权力。事实证明,让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把“小权力”盯牢盯紧,让公职人员干净干事,我们就能合力扫清“最后一公里”上的路障,杜绝基层蛀虫动摇中国梦的强大根基。 蚁穴失察必崩大堤,小贿不拒定成巨贪。惩治腐败不仅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还要时刻注意除“穴蚁”。腐败问题是社会的一大毒瘤。遏制“小官巨贪”式腐败势在必行。不能单靠那些有权、管钱之人的觉悟和德行,更要铲除滋生腐败的沃土,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层层抓落实,级级追责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财产情况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