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一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范增玉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范增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政府制定的伟大战略目标,为了让人民幸福安康,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扶贫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扶贫资金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扶贫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所限,我国的一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偏远山区仍有一些困难群众,因此,各级政府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加大扶贫力度。以此同时,扶贫领域中也出现了一些让人痛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 现在,不少新闻事件常常超乎我们的想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惩腐败的背景下,居然还有人会顶风作案。有人可能会说,这只是一个“例外”,纯属“个案”,可是仔细想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没有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没有对“法治”二字更深刻的理解,恐怕这样的“例外”早晚还得发生。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我们必须多管齐下,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对于扶贫资金,一是各级政府做到权责一致,严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要加大审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相关审计和监督部门加强审计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扶贫事业上。在党和政府的大力领导下,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