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楚雄彝族自治州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党建工作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继续正风肃纪,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离群众最近,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基层政权的巩固。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大多数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道德水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都产生了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村(社区)重经济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村务公开不够及时具体;二是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侵占、挪用公款、公物;三是个别村(社区)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干部铺张浪费,公款吃喝严重;四是有的村(社区)干部参与赌博、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工作失职;五是少数村(社区)干部官僚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工作独断专行,作风简单粗暴,对涉及土地征用、出租、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结合农村实际,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首先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应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重实际,重效果,切忌大话、空话,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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