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楚雄彝族自治州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扶贫、党建工作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继续正风肃纪,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众所周知,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的具体表现,能够起到很好的“提神醒脑”警示教育作用。要使党员干部心灵受到震憾、灵魂得到洗礼,进一步明辨是非,划清荣辱界限,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反面典型警示领导干部,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所言所行,谨慎行事,从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目前,个别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贪图富贵名利,铺张浪费。具体表现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转换为谋取个人的私利,干工作走马观花;日常生活中,建立自己的小圈子,放纵小爱好。尽管是个别党员干部,但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和干群关系。 严以修身,对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笔者认为,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理和洁身自好的美好情操。 当然,反腐倡廉单靠个人自觉、他人提醒是远远不够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至关重要,而制度建设重在落实,关键在监督。只有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加强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为权力运行设置“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实现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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