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为官不为”现象,近期浙江、安徽、山东等地陆续出台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将以往的“针对部门笼统地讲责任”,细化为“针对每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这是实现“法定责任必须为”,避免一些部门因权力削减而消极怠工的制度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作风建设的再认识,干部作风状况明显好转,广大群众也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但现实中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为官不为”。有的干部过去是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而现在是,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千百年流传下来,老百姓对好官的真切期望,也是新时期党对领导干部的重点要求。有些官员对于工作任务、群众需求持有一种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的态度。他们的吐槽集中于待遇低、任务重、成就感少,以至于心生懈怠,甚至形成了一种“拿多少钱,干多少活”的消极想法,这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抓内因,治理为官不作为,干部思想要端正。每一名干部,都应该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怀,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制度的约束下有所作为。干部要树立“不作为就是最大的腐败”的理念,把解决好群众困难作为执政第一要务,严肃端正自己的执政理念和工作态度。 抓外因,治理为官不为,制度建设要跟上。建立合理的干部评价、选拔、培养机制,让想干事的干部敢干事,让不作为的干部能“出局”,进一步畅通干部“上下”通道。只有让干部树立“不冒险才是最大的风险,不作为才是最大的腐败”的理念,甩开膀子为民造福,卷起袖子为民服务,才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造福广大群众。 只有加大对“为官不为”行为的监督惩处,让“慵懒散”无处藏身,让官员不敢不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让官员的行政之为在群众的眼下进行,对存在的不作为官员要严惩不贷、以形敬尤,让官员不为、懒为没有死角,从而形成隐形的敦促力,促使官员真心的、积极的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