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廉洁成都”通报了一起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的案例———双流县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工会主席祝刚仁因违规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该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吴进也被诫勉谈话。 近几年,工会的成长如雨后春笋,不管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都依照工会组建标准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其目的主要是维护本单位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而工会经费,则是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作经费的收、支、管又是任何一个组织建立后所必须要面临的一道坎,能依章程收取、能依制度支出、能依程序管理固然好。但,这都是我们理想中的状态,现实又会是怎样的呢? 据报道,四川双流一工会主席违规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购物卡、以补发节假日和生日慰问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许,这一工会主席的出发点是好的,所在工会单位职工都应该为他点32个赞,毕竟他没把钱装进自己腰包,而是在为单位职工谋福利。但是,在当前这种“反腐、反四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高压政策下,稍微越过任何一条“高压线”,都会被烧得遍体鳞伤,等待越线者的只有党纪国法的处分。这一典型的案例,也足以说明当前我们一些基层工会组织在使用工会经费方面确实多多少少存在这样那样一些问题。 究其原因,可能一个是工会经费使用随意性大。一些工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把不应该由工会经费开支的也在工会账上列支。个别单位领导直接或间接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工会主席“一支笔”签字权无保障,挤占、挪用工会经费,侵占工会固定资产等现象时有发生。另一个是工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财经管理制度,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在资金的使用上甚至打起了“擦边球”。 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原因,都应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都应该本着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原则,依靠本单位职工和工会会员,作好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唯有这样,这条“八项规定”的“高压线”才烧不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