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日发表文章指出,“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查处通报了多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各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也许在人们的印象中,“老虎”往往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公共资金和资源,而“苍蝇”常常叮点小肉、吃拿卡要,危害不是那么大。但事实上,他们官虽小,但握有随时可以“变现”的巨大权力,掌管土地、交通、资源等关键领域,特别是在各地供水、供电、供煤、供气等资源垄断部门拥有实际控制权。比如“3亿村官”到“百万镇长”“千万园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都是“小官贪腐”的现实案例。 那么,在全国各地正在进行的“打虎拍蝇”行动可谓掀起“九级风浪”的同时,我们要怎样整治“小官贪腐”,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小官”离民生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权力运行如神经末梢,规范权力运行“最后一公里”,事关基层战斗堡垒的坚强。笔者认为要遏制“小官贪腐”这种猖獗之态,应首先从监管制度下手,要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自治及监管制度,防止监管真空,才能有效的遏制“小官贪腐”,其次有关部门在拨付各项资金后,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使用完毕后要进行审计,监管事项及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更重要的是,要从法治轨道及制度层面健全和完善村干部的常规监察制度,实现对村官贪腐的源头治理。 现实中,针对这种“小官贪腐”,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创新方式方法。参照巡视经验,河南在省级以下探索形式多样的巡察机制,巡察延伸至村;浙江温州则在市一级专门建立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集中力量对村级组织、村干部以及村级建设项目开展巡查。笔者相信这样的动作多了,农村反腐的力度走强,“小官贪腐”将越来越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会得到保障,希望这一举措一直坚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