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近日出台《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试行)》,《意见》明确,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予以辞退。 (5月24日人民日报) 连日来,南昌市针对“为官不为”、“庸懒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问题,将考核等次评定直接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查办督办的通报结果,以及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曝光”情况挂钩。引人注意的亮点就在于,“考核突出作风建设,实行联动问责”。甚至,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无疑又是一道有力“紧箍咒”! 近年来,我国对考核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对于考核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了剔除,比如不再以GDP论英雄,可以说我国政府的考核制度正在趋于完善,同时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更加全面。但在过去的考核中,称职与不称职,仅仅是针对“玩忽职守”,或者是针对“乱作为”,而常常忽略了为官不为的情况。 树欲静而风不止。当下,不少人“只要不出事,宁愿少做事,甚至不做事”,为官不为的“太平官”,不仅仅会降低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办事效率,造成公务积压,轻则浪费了群众的时间,损害了政府形象,重则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和不可挽回的损失。南昌市近日出台《关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意见》,比如,“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本年度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班子不得评定为好等次,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这些意在剑指为官不为,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将会视情况归类处理。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自全国上下反“四风”转作风一系列活动开展以来,整顿“为官不为”逐渐纳入“法眼”。通过对一些的庸政懒政分子进行了处理,有效遏制了极少数单位和部门“庸懒”作风。但对于为官不为的划定却还没有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明确,所以未来对“为官不为”的划定还需要更多的细化管用的制度支撑。 良好的开端,就是事业的坚定基石。笔者深信,此次南昌市《意见》的出台,无疑是整治为官不为的有益探索,值得借鉴和点赞。大众切莫急于拍砖和质疑,唯有积极鼓励关注加支持,才会给予敢“吃螃蟹”者前行的勇气,那么,“庸政懒政”和“为官不为”也必定会不再泛滥。(文/李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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