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村委会因公款斥资23万购买工作服,被北京市纪委通报。昨天,市纪委再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涉及多个单位违规发津贴、购物卡、土特产等,一校长公款给教师买水果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悉,进入5月以来,北京市纪委已分两批通报15起违规案例。(5月12日,人民网) 首先,工作服是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装。工作服是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身份、不同性别等等来逐一设计的。 其实,很多行业都经批准,同意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对制服的样式、着装范围、供应标准、服装经费及采购价格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不得不说,在统一着装的单位中,不乏工商、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然而作为一个村委会,竟然也被要求统一着装,是否有点过于牵强? 然而,通州的这一村委会尴尬的并非要求统一着装,而是这样的“工作服”居然由23万元的公款来购买,请问,这样的权利究竟是谁赋予的? 笔者甚是纳闷,一个村委会要求统一着装也就罢了,居然公然使用23万元来采购工作服。这当中有有何隐情呢?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链呢?想必,还待相关部门彻查以还广大民众一个清楚明白才好。 毋庸置疑,村委会工作人员公款报销所购统一“工服装”并非小事,还当严查是否由此引发有其他利益链。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23万元的“天价”工作服,还是源于监管存在盲区,即便就是需要采购制服也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相关部门也应该适时进行监管。因此,对于此事件,还待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否则,一定会失信于民。(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