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数据显示,去年北京共查处“小官巨腐”案件194件,涉案总金额3.58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人民网 2015年3月23日) 随着中央反腐工作不断深入,“小官巨腐”问题浮出水面,进入广大人民群众视线。所谓小官就是日常工作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干部,他们有着不起眼的权力,但恰恰因为处于权力体系的末梢,有很多人有求于他们,并为他们提供了权力寻租的便利。 “小贪巨腐”直接威胁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整治“小贪巨腐”刻不容缓。 提升干部自身素质。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到基层,及时有效开展各种道德、职业责任、法律知识、党纪政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使之渗透到基层干部思想意识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 强化监督管理制度。要在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要加强基层民主,畅通基层信访渠道,让监督无处不在,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让腐败无处藏身。 基层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百姓利益,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小官巨腐”更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彻底根除“小官巨腐”,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头棒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