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断腕、立军令状、铁腕治污……”据统计,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然而,据国家统计局一份公报显示,重点监测的全国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而一些省市的具体目标也相继落空。比言犹在耳的“军令状”,一年的时间让承诺没了“底气”。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建议,治理雾霾亟需科学制定刚性目标,以铁腕为蓝天护航。(新华社3月15日)。 治霾“军令状”从设立之初,就是难以达到的目标。其中原因有二,一是环境污染现象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结构性破坏,当初部分地方招商引资门槛的无限降低,产业结构落后导致的能耗高,以及为了追求经济发展而无视环境污染违法现象的蔓延,都让不少地方包括霾在内的各种污染积累深重。即使如今地方政府开始治理,可是一两年就能治好早就染“灰”了的天空?相关失败案例完全可以参考这些年来的水污染治理,数以百以计的巨额资金投下去,依然无法换回河水恢复清澈面目;二来年度经济增长的刚性目标还在。 治霾本来就不能指望“军令状”。细数这些年来的各种治污“军令状”,从治水、治理土壤到如今的治霾,当初“军令状”调子越高,最终现实与与预期的反差就越大。治霾需要理顺地方政府经济增速考核与环保保护软约束之间的内在冲突,要将民意作为相关决策的最大权重而非最后选项,要发动各界专业人士组织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共同参与每年包括治霾在内的各种环境治理目标制定过程,并细化为可操作方案。 治霾既不能建立在一蹴而就的空想中,而要正视环境污染治理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循序渐进地推进相应治理。同时,治霾也不能继续虚化责任到人的约束机制,要不断研究如何将环保指标纳入到地方年度考核任务当中,让所有关联部门和官员为此接受更大范围的内部和异体监督。更为关键的是,如何真正与惟GDP增速的发展模式彻底诀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