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去年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调研,基层的教育局长们请马敏无论如何也要把他们的心声反映出去:农村教育危险!一位农村教师直言不讳地告诉马敏:尽管农村教师的收入有所上升,但是整个社会都在发展,与其他阶层相比,农村教师收入增加的幅度并不大。过去农村教师的收入是农民工的两三倍,现在农民工的收入是农村教师的两三倍。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更对同组的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说:“你们不应该是大幅度,而是成倍地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什么时候这个待遇引起其他人的嫉妒,什么时候这个目的才是真的达到了。”(中国青年报3月6日) 我国乡村教师待遇低,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严重影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不了优秀人才进入,也留不住年富力强有能力的教师。而如何解决我国乡村教师问题,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于去年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已经给出了答案——据调查,针对“到底多高的工资,才能吸引师范毕业生去农村”,初期月工资达到3001元到4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工资达到4001元到5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我国乡村教师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即可得到解决。这和葛剑雄提到的成倍提高,不谋而合,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课题组的调查,2013年,超过3/4的农村教学点教师年收入低于3万元,也就是每月工资仅仅为2000多一点。 我国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近年来也在想办法提高教师的待遇,比如,在实行绩效工资时,要求向乡村学校倾斜,另外,给乡村教师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补贴,但是,这距离成倍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让乡村教师待遇甚至高于城镇地区(在日本和美国,乡村教师的收入要高于城镇地区,这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同时,也让教师轮换制顺利实施)还有很大差距。那么,成倍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有可能吗?阻力在哪里?在笔者看来,完全可能,阻力主要在于观念:政府部门在发展教育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究竟怎样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根测算,如果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需要国家投入的资金,每年大致为750亿元。这笔钱看上去很多,但国家完全可以承受,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包括教育事业费、基建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为21405.67亿元,比上年的20314.17亿元增长5.37%,增加1091亿。国家不是出不起这笔钱,而是愿不愿意出在这方面(如果我国把财政性教育支出提高到占GDP的5%,新增经费用来解决乡村教师待遇问题,更不成问题)。如果意识到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重要性,那么,国家可以把新增教育投入,全部用在基础教育,重点投向农村义务教育,同时还可调整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把投向高等教育(这更应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以保障,而不是由公共财政保障,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保障公共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经费调整部分投向农村义务教育,从而解决经费问题。 也有人认为把建设乡村教师队伍重点放在提高待遇上,是不是会让教师职业过于“物质化”,这是老掉牙的观念,建设教师队伍,一定要有现代人力资源理念,从教师职业角度,思考这一职业的吸引力。如果连教师职业的待遇都得不到保障,何谈这一职业的吸引力?教师职业的荣誉感,不是靠喊口号喊出来的,而必须从职业保障、事业发展空间、教师个人价值实现等方面,重视教师的实际需求。忽视教师的实际生存状态,来谈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可能脱离实际,让乡村教育陷入严重的危机中。 考虑到各地的不同情况,解决乡村教师的待遇,尤其是中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的乡村教师待遇,可以通过增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但是,这不是将经费拨付给省、市,由省市再发给乡村教师,而可以采取直接将工资打进每个乡村教师账号的方式,这在技术上已无任何难题,可以避免经费被层层挪用、挤占。据代表、委员反映,有一些乡村地区,政府部门对乡村教师的生活补贴,只是“空头支票”。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切实把教育事业办好,我们要保证投入,花好每一分钱”,这需要政府部门根据发展教育的重要职责,把钱用到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成倍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