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为官不为”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两处提及,成为全国两会热议话题。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开始对“为官不为”进行追责,全国已有数千名“不作为”干部被处理。地方政府对于官员的政绩考核,从导向与指标均出现了转折性变化。(2015年3月7日新华网)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治理“为官不为”释放出了强大信号。一是决不允许“为官不为”影响“新常态”下的改革发展全局。二是对旧常态不要抱任何幻想,开弓没有回头箭,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对政府履职要求发生转折。三是认定“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从反对“乱作为”走向反对“不作为”。释放出反腐向纵深推进的新信号,彰显党中央治理“为官不为”的决心和信心。这种决心和信心无疑将让那些“腐败任性”的贪官和“碌碌无为”的庸官付出沉重代价。 近年来,党中央“打虎拍苍”,反腐力度不断加强,对一些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致使一些人在密集反腐的大形势下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的,该办的事不办,该做的事不做,产生了朝不保夕的感觉,将反腐倡廉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一门心思想的是如何逃脱责任,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则 “明哲保身”,为了确保不做错,宁肯不干事,不去推进工作。这些人礼不敢收了、饭不敢吃了、红包不敢收了,但份内的事情也不做了,该解决的矛盾纠纷也不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束之高阁,老百姓有事找上门来也不管。以不做事换取不失误、以应付了事换取“清白”,这种人的实质是“懒政”和“失职” 其危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于贪污贿赂者,是另一种形式的贪腐。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干部也是人,在工作上难免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只要能客观地看待错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正错误,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将错误减少到最低程度,也是一种政绩,这样的干部也是好干部。而如果以此为由,因噎废食,该做的事情不做,终将被人民所抛弃。 干部的“为官不为”危害是巨大的。它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社会稳定,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根除“为官不为”这种“官场乱象”,就要让干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改进干部作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和相关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自身思想境界的修养,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树立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同时,对那些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想干事、敢干事的人提供发展空间,让他们不仅有“为”,而且要有“位”,对那些工作不力、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按照法纪严肃追究责任。(羊熊) |